第五十七条

有效

本办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2009年5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