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路条例/第八章 农村公路的特别规定第五十九条有效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事业发展,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等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履行对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职责。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4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