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路条例/第七章 收费公路的特别规定第五十三条有效车辆通行收费公路应当交纳车辆通行费,不得拒交、逃交,不得故意堵塞收费道口或者强行通过。车辆驾驶人不能提供有效通行交费凭证的,经收费公路经营企业核查后,能够确定实际通行里程的,按照实际通行里程交纳车辆通行费;经核查无法确定通行里程的,应当按照驾驶人提供的驶入站信息收取车辆通行费。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4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