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路条例/第五章 保护第四十条有效下列超限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车辆,应当制定护送方案:(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二)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三)车货总质量超过100000千克;(四)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情形的。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4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