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路条例/第四章 养护第二十四条有效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和规范实施公路养护管理,建立公路养护检查、巡查制度和养护档案。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其依法履行养护作业义务。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养护巡查,并将巡查、检测、养护作业以及其他相关信息记录归档。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4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