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病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地方病病区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地方病防治工作。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4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