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十章 对破坏选举的制裁第五十八条有效主持选举的机构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行为或者收到对破坏选举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及时移送有关机关予以处理。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