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七章 代表候选人的提出第三十四条有效各政党、各人民团体、选民或者代表依法推荐的代表候选人,都应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选举委员会和主席团不得调换或者增减。代表候选人名单,以规范汉字的姓名笔画为序排列。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