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立法条例/第九章 其他规定第七十八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会同有关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建立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协同制定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或者有关区域内实施。地方法规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0月9日第七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