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立法条例/第九章 其他规定第七十一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本市地方性法规的印制、汇编工作。地方法规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0月9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