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立法条例/第五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四十二条有效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规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地方法规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0月9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