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社区法治文化,引导和支持社区居民运用法治方式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社区法律顾问依法参与居民委员会重大事项决定,提供法律意见。

地方法规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