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扶持特色旅游企业,鼓励发展专业旅游经营机构,引进旅游总部企业和大型旅游集团,带动旅游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