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鼓励发展森林旅游,支持依法利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自然公园、湿地、红树林等生态资源,开发森林观光、户外探险、自然科普、野生动植物观赏、养生度假等森林生态旅游产品。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