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名人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十四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文物保护、文化旅游、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时,应当体现名人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需要。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