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绿色航运条例/第二章 规划布局第十一条有效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和规划、电力等部门和机构,合理布局建设船用充换电、加注设施,并制定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构建便捷完善的设施网络。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