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二条有效市、区(县级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科技等主管部门,加强对用水户的节水培训和技术指导,推广节水先进经验和做法。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