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用水户应当定期对用水设施、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减少水的漏损量。用水设施、设备损坏造成跑水、冒水、滴水、漏水的,应当及时维修。

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