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城市绿化应当优先选用节水耐旱型植被。绿化灌溉应当优先使用雨水、再生水、建筑基坑水、池塘水等非常规水,推广使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

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