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旅游促进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有效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旅游发展促进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