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文化旅游资源数字化建设,推进数字化旅游体验产品研发、数字技术展示和运用,提升旅游数字化水平。

支持使用虚拟现实、全息投影、元宇宙、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发虚拟展示、云旅游等数字化旅游体验产品,打造沉浸式体验、数字演绎等新兴业态。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