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旅游促进条例/第三章 产业扶持第二十六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通过规划预留、用地指标保障等方式,保障旅游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等建设用地。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将旅游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年度土地供应中合理安排旅游设施新增建设用地。鼓励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依法利用荒山、荒地、荒坡、荒滩、废弃矿山、荒废厂区等进行旅游项目开发。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