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二条有效本市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利用工作应当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保育结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