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和法律服务优选地,提升涉外法治保障和服务水平,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