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认定专利侵权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者民事判决生效后,侵权人再次侵犯同一专利权,扰乱市场秩序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