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专利条例/第三章 专利保护第二十九条有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认定专利侵权行为成立的,应当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止侵权行为。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9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