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居民饲养宠物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宠物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便溺的,饲养人应当即时清除。地方法规 · 鸡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