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学生身心健康促进条例/第二章 体质健康促进第十九条有效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每年依托健康体检机构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对学生的健康体检数据进行年度对比分析,作出群体健康评价,提出改善学生健康状况的意见。学校应当将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和改善学生健康状况的意见及时向家长反馈。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