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继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传承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