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智慧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推广用于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物业管理相关信息公开和物业管理纠纷投诉处理等,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地方法规 ·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