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第二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海绵城市设施的运营维护情况进行监督,督促运营维护责任主体履行日常维护义务。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