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对建筑活动及其管理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予以检举和揭发。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5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