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第三十条有效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依法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5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