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农业机械安全管理第十条有效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每年接受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5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