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八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第七十二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一百零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予以撤销。地方法规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0月21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