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第六十九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可以对地方性法规具体问题的书面请示、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0月21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