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六条有效排水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相关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七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