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四章 监督与治理第六十五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广州都市圈其他关联城市的国土空间规划对接,统筹空间资源利用,推进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