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第三章 服务发展第十八条有效科协应当发挥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和经常性的科普活动,支持有关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科普活动,针对各类群体的特点与需求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科协应当加强科学技术普及人才、科学技术志愿者等队伍建设,建立专业化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人员队伍。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