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海岛车辆管理应当以生态环境承载力为前提,严格控制岛内车辆总量。逐步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机动车和其他清洁交通工具,倡导绿色、低碳出行。

万山区管委会应当制定海岛观光车安全管理办法,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海岛道路交通安全执法。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