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支持在万山区建设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等海洋科技创新平台,推动海洋科研院所、创新创业企业集聚。

万山区应当发挥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等专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的作用,培育发展海洋信息、海洋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水综合利用、深海科技等新兴产业,探索产学研合作新模式。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