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五条有效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有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本办法行为的,有权进行投诉举报。有关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对投诉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