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全面推进平安铁路建设,保障铁路安全和畅通,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国务院《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