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