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促进粤港澳气象合作发展条例第十一条有效支持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方面加强适应和应对气候变化交流合作,开展气候变化影响的监测与评估,共同编制、联合发布粤港澳大湾区气候监测公报,提升适应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