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加强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和安全运营,提高多层次轨道交通互联互通水平,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网络化、公交化、智慧化、便利化、可持续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