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动员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宜春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