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章 通行管理第二十条有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与辖区内重大装备制造、运输企业的联系,优化大件运输许可程序,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为重大装备运输提供便利条件。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4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