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家畜定点屠宰证书、家畜定点屠宰标志牌以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式样,参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