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家畜屠宰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三条有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其他畜禽实行集中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参照本条例进行管理,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